1、显著性:指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便于消费者识别。
2、独占性: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注册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许可,他人擅自使用即构成侵犯商标权。 3、价值性:商标代表着商标注册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注册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可以有偿转让。
4、竞争性:指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商标
No comments yet.
Leave a Reply
<< 职业介绍的特殊要求
网上银行汇款,哪个银行手续费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