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决定对全市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年度审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除外)均属年检范围。
二、年检方式
凡具备上网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参加网上年检,暂不具备网上年检条件的用人单位参加书面年检。
三、年检申报时间
网上年检自2007年2月至3月申报书面年检自2007年2月至4月申报。
四、年检网址
网上年检网址:http://221.3.11.20/qd12333
年检信息查询网址:http://www.qd12333.gov.cn/
五、书面年检地点
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对市内四区范围内市属企业(含无主管部门企业、改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商投资企业、外国及台港澳企业驻青代表机构)进行年检。市属企业书面年检地点:驻地在市南区、四方区的到青岛市延吉路38号703室(电话83612773、83622832);驻地在市北区、李沧区的到青岛市福州南路8号1011室、1012室(电话86010807、86010779)。
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辖区内的区属用人单位、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区、市所有用人单位到当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年检登记。
六、年检联系电话
市劳动监察支队 86010781
市南区 83866639 1345523482
市北区 85016015
四方区 83761681
李沧区 87633103
城阳区 87868123
黄岛区 86893822
崂山区 88978673
保税区 86766803
胶南市 86163329
胶州市 87213870
即墨市 88531461
平度市 88321806
莱西市 88478430
七、凡未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年检的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