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许可范围: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项目核准意见;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合同、章程及附件;
5、技术转让(引进)合同;
6、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7、注册地址及生产场地的使用证明;
8、投资各方营业执照或身份、履历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
9、投资者资信证明;
10、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名单、委派书、身份证明和简历;
11、涉及规划、土地、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的需出具意见;
12、涉及委托授权签字的需提供委托授权书;
13、有国有资产投入时应提交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确认书和主管部门意见书;
14、商务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2.审核,局领导签发;3.上报商务部
许可期限: 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外资处
联系电话:85028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