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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核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许可条件:1.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煤炭批发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3.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煤炭批发企业储煤场地5000平方米以上,零售企业储煤场地1500平方米以上;4.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5.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1.煤炭经营资格申请表;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件、负责人证明文件;4.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文件;5.经营场所和储煤场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证件、租赁协议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等)及煤场位置平面图;6.市地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具备符合要求的计量器具和检验能力,企业与有关质检机构签订的委托检验合同证明;7.环保部门出具的防治污染设施证明。

  许可程序:1.受理申请;2.审查;3.实地考察;4.报省煤炭办批准,颁发《煤炭经营资格证》。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青岛英派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0661296, 80661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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