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公司周年申报表常见问题...
问1. 根据《公司条例》注册的公司何时需要提交周年申报表存档?
问2. 公司必须在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起计或周年大会后42天内交付周年申报表。在计算这42天期限时,星期日和公众假期是否包括在内?
问3. 如提交周年申报表的限期最后一天是星期六,文件可否延至下星期一提交?
问4. 如提交周年申报表的限期最后一天是星期六,公司注册处停止办公,公司应怎样处理?
问5. 交付周年申报表时需缴付多少注册费?
问6. 有股本私人公司是否必须一并递交帐目及周年申报表?
问7. 有股本私人公司在注册成立后资料如没有改变,可否以表格AR3交付首份周年申报表?
问8. 公司已到期提交周年申报表,公司资料及董事和秘书的资料都有更改。这些改变应否在周年申报表述明?
问9. 如果我不提交周年申报表,公司注册处会否剔除或取消我的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解散?
问10. 我的公司规模细小,过去数年没有营业,为何仍要提交周年申报表存档?
问11. 我没有收到公司注册处的催办信,以致逾期提交周年申报表存档,因而须缴付较高的注册费。我可否申请豁免缴交较高的注册费?
问12. 本公司没有营业,无法缴付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