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青岛办理外国专家证
Thursday, August 28th, 2008外国专家分为经济专家和文教专家。
外国专家需具有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与中国境内的聘用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意向书,并提供相关学历证明等文件后,由聘用单位向地方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签证手续。
1、办理外国专家证
《外国专家证》是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的专家身份证件。外国专家聘用单位需在外国专家持工作签证来华后向地方外国专家局提出申请办理《外国专家证》并递交申请资料。《外国专家证》一般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要到地方外国专家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2、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外国专家证》是外国专家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的必备证件。外国专家需持有《外国专家证》、健康体检证明、临时居住证明、所聘用单位相关资质证明等资料,到地方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外国专家在华期间几点提醒
1、已持工作签证的外国专家,自入境之日起30天内,必须办理《外国专家证》,并到地方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2、《外国专家证》是用于证明外国专家在中国合法工作身份的有效证件,不得在任何场合利用《外国专家证》从事与其聘用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3、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和中国各级政府的有关规定。
4、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应严格履行协议、协定或聘用合同。
5、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期间交纳个人所得税,应按中国有关税法规定办理。
6、凡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包括随行家属),应当拥有医疗保险,作为在华工作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障。对来华工作期限超过半年(学校超过一学期)的外国专家,聘用单位应当在中国境内为其购买包括大病保险和住院保险在内的专项医疗保险。
中国国际人才市场在为外国专家提供综合服务的同时还专为外国专家设计了个性化的综合医疗保障方案,包括在中国大陆的住院医疗保障、重大疾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和门诊医疗保障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