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明专利的临时保护期间问题...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发明专利在正式授权前必须经过实质审查阶段,因此发明专利的保护事实上存在着叁个阶段,即(1)从申请至公布阶段;(2)从公 布至正式授权阶段;(3)授权后阶段。对于上述叁个阶段,阶段1事实上发明技术尚处于技术秘密阶段,阶段3则已经正式授权,所以发生争议时处理上问题不 大,但对阶段2,即所谓的临时保护阶段如发生侵权应如何处理我则存在着疑惑。因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第二条对于 “在发明专利申请日至公布日期间,是否给予专利保护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即“在发明专利申请日至公布日期间,专利法对提出专利申请的技术未规定给予保 护。在此期间,他人将独立研制出的与申请专利的技术相同的发明付诸实施或者转让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专利申请公布以后,继续使用该项技术的,依据专 利法规定,则应支付适当的费用。但对上述规定我认为其适用至少存在如下前提,即(1)在发明专利公布日至授权日期间实施;(2)必须是独立研制出的与申请 专利的技术相同的发明,而不能是通过不正当手段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