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通过汽车业振兴规划 减收车辆购置税...
09年1月20日起1.6L及以下车按5%征收购置税 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 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 支持大型汽车企业集团进行兼并重组 10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发展 支持汽车生产企业发展自主品牌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号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汽车产业和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会议认为,汽车、钢铁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涉及面广、关联度高、消费拉动大。制定实施汽车和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计划,对于推进汽车、钢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企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促进相关产业和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加快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必须实施积极的消费政策,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企业联合重组,以新能源汽车为突破口,加强自主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一要培育汽车消费市场。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从2009年3月1日至......















